新闻资讯 news
当前位置:首页 > 信息公告
抚宁县图书馆免费开放管理办法
2017-6-17 12:03:10
抚宁县图书馆免费开放管理办法
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免费开放惠民政策,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,切实做好免费开放工作,根据文化部、财政部关于做好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馆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免费开放的服务对象:社会全体公众;
第三条免费开放时间:借阅处、报刊阅览室、检索与咨询、地方文献阅览室、资料室、辅导部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:8:30-12:00下午:1:30-5:30
多媒体电子阅览室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阅览室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:8:30-12:00 下午:1:30-5:30 晚上:6:30-8:30
少儿阅览室开放时间: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全天开放
第四条免费开放项目:一是免费开放公共空间设施场地,包括图书借阅处、报刊借阅室、少儿阅览室、地方文献阅览室、资料室等一般阅览室以及农村借阅部、多媒体电子阅览室、辅导部、文献信息资源共享阅览室等。二是免费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,包括文献资源借阅、检索与咨询、公益性讲座和展览、基层辅导、流动服务等。三是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,包括办证、工本费等。
第五条服务约定:
1、年迈老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可先行享受服务
2、参与者请勿携带宠物及其他不必要的物品进入馆内开放场所。
3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携带者入馆;
4、在活动场所内请勿吸烟,请勿喧哗、追跑打闹、攀爬躺卧。如遇突发事件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;
5、讲究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果皮纸屑。爱护展品和公共服务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第六条本办法由本馆负责解释,适用于免费开放各项工作的管理与实施,本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限。
第七条本办法自
抚宁县图书馆2010年1月
上一篇:抚宁区图书馆紫金湾图书室建立
下一篇:抚宁县图书馆免费开放汇报材料